一、发货相关规则调整
2020年6月6日00:00:00-2020年6月18日23:59:59期间用户付款的订单,商家发货须符合以下发货要求,商家可在商品详情页面显著位置或者直播中说明具体发货时间。未按要求发货的,按照《快手小店商品推广管理规则》“4.20-违背承诺“处理。
1.一般要求
(1)除本公告另行规定外,商家须在订单付款后7日内完成发货,“完成发货”指用户可在物流公司系统内查看到订单的物流状态(揽件、中转、派送、签收等)。
(2)发货时间另有约定的以双方约定为准。
2.特殊要求
(1)家具大件类【家庭家具、⼉童家具、办公家具、红⽊家具、定制家具、厨房卫浴、灯饰照明、装修主材、五⾦配件、装修⼯具,高于0.6立方米或大于20公斤的商品】,商家应自用户付款之日起30天内完成发货;
(2)家电大件类【电视机、冰箱、洗⾐机、空调、厨卫⼤电、热⽔器】商品,商家应自用户付款之日起30天内完成发货;
(3)定制、预售商品发货时间,商家应在商品详情页面显著位置描述发货时间或在直播中具体说明发货时间,如未进行说明的,则商家发货时效应符合本公告中“一般要求”规定。
本公告于2020年5月31日进行公示通知,2020年6月6日正式生效。
特此通知,敬请知悉, 感谢你对快手小店的支持与关注!